「至於山水,質有而趣靈」—–宗炳.《畫山水序》
「人類用方法論處理了挑戰與困惑,用本體論架構了宇宙,追索那最後的形上存有,然後呢?」
「然後,人類終得面臨自己的趨向與取捨。
哲學的殿堂,妳會先經過精巧繁密的方法論長廊,再進入宏偉幽玄的本體論大廳,最後從廳側的小門屈身而入,發現自己身處一個晦黯未明,卻時而閃現絕美手跡的小小神龕。在那裡,人類經由選擇而印證自由意志的可能,這就是價值論。」
「什麼是價值論?」
「大約16歲左右吧?我當時初識文學藝術之美,心醉神馳,不禁跟大我多歲,浸潤許久的師友說:「我大概是個唯美主義者吧?」
他聽了,只是冷冷的回了一句:「那你可以為了成就美這件事,而去做敗壞道德的事嗎?」
我當時一楞,無法言語,只好老實說:「不行。」
他笑謂:「那你就沒資格稱為唯美主義者。」卻又不放過我:「為什麼不行?如果你那麼喜歡美的事物?」
我想了許久,試著回答:「因為美是主觀的,是我個人喜歡;但道德是客觀的,是社會的標準。我不能用我個人的喜愛去破壞社會規範。」
「哇嗚,16歲就好有道德感喔。」
「40年過去了,我偶而想起這事,慢慢發現,我的想法不一樣了。」
「是喔?你現在可以為了美而去做敗德的事了?」
「呃…還是做不到。但我現在以為,美,其實是客觀的存在。而我們一般以為的倫理道德,卻是人類演化出的主觀價值。」
「什麼鬼啦?每次元宵燈會的主燈出場,被大家嘲笑公幹時,主辦單位與設計師不是都會出來說:美不美,個人感受不同,啊我們就覺得很美啊?」
「嗯,他們把「美學」與「審美」搞混了。「美學」是指客觀的,美的事物;「審美」是指主觀的,對美的感受。
你可以自己關起門來欣賞自認為美的事物,還感動得要命;但要拿出來成為公眾事物時,就得接受不同審美主觀與相對美學客觀的評斷。」
「為什麼美學是客觀的?」
「美學的唯一標準,就是不管看來再怎麼混沌迷亂,一定有一個隱含的秩序,這個秩序,不因人的喜好而改變,所以是客觀的。
視覺藝術上的幾何構圖,聽覺藝術上的樂理對位,都與數學有關,而數學是超驗的,不因人是否經驗而改變。
口耳傳頌的故事,心靈觸動的詩歌,都來自個人乃至族群所經驗,進而編織成序,才得以引起共鳴,感動聽聞。
從超驗到經驗,美學都是客觀的,有序的存在。」
「那主觀的審美呢?」
「一座山,高聳入雲,山下淌著河水,川流不息,如果沒有人看到,應該稱為什麼?」
「啊不就風景?」
「不對。被人所看到的,觸動心理感受的,才能稱為風景,可稱為「名」。
不被人所見,自生自成的物理事物,只能稱為環境,又稱為「色」。
如同之前形上學所說的,物理環境是材質,心理風景是形式,形式給予材質意義。」
「給予形式的是人的心理,不就是主觀的嗎?」
「給予形式的主觀心理,得要能看出其中隱含的客觀秩序。有人看得出,有人看不出,所以審美才有高低。甚至有人看錯看壞了,才有所謂的「惡俗品味」。
生而為人,我們都有尋求意義與轉換意識的需求。
美學因其客觀,才得以跨過各種不同的主觀感受與社會文化,昇華趨向,轉換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