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哲學,能使人的內在神性不受摧殘毀傷,超越痛苦與愉悅,不做漫無目的之事,不虛偽造作,不去在意他人行動或不行動時的心思。
除此,要能接受所有事件及命運安排,無論事件來自何處,都要視為與自己系出同源。
最後,要滿心歡喜面對死亡,死亡不過是組成活體生物的元素消散的過程。」
—–馬可.奧理略《沉思錄》
「美學可以轉換人的意識,那道德呢?」
「呃,原始漢字的「道」,其實是規律之意,類似「物理」;「德」,則是物的屬性,接近「化學」…」
「靠,所以漢字「道德」的原意是「物理化學」?」
「對,但我們可先暫用它現在的通俗用意,在哲學領域中,它被歸在價值論中的「倫理學」。
倫理,是由不同文明所試誤積累而出的主觀秩序,讓人在世間尋求意義,得以辨識取捨。」
「為什麼說衪是主觀的?」
「我以為能影響價值取捨的倫理學,有三個層面:
第一個層面就是俗稱的「道德」,依風土地緣的需求而生。
比如說古埃及的王室,因著神格化,為了避免血脈被低階人民汙染,而有兄妹同婚的貴族傳統。
但相反的,北極圈的因紐特人,為了避免人口稀少近親交配,而有讓妻子陪宿來客,以擴大基因來源的在地風俗。
這兩種看似相反的風俗在一般人類社會來看,都是亂倫敗德的,但放在當時當地社會語境,卻都是再合理不過。
第二個層面是「神學」,依族裔血緣而創造繼承。
至今影響世界的「亞伯拉罕一神教」,由閃族開始,進而擴散世界。但考證初源,極可能是源自古埃及曇花乍現的「唯一神革命」,失敗後由貴族摩西帶領奴隸族群逃離埃及,由本來信仰金牛犢(古神巴力)的猶太人改宗延續。
相反的,華夏大地上,本來就是多個不同族裔血脈。族群衝突後,由西方而來的車載(軒轅氏)戰鬥民族取得勝利,而他們所帶來的北極崇拜與崑崙信仰則得以流傳。但日後由於王權獨大,壓抑神權,反而讓不同的信仰得以陸續進入傳播,混雜共生。
第三個層面是「人格典範」,依傳說,小說,影劇,網路各種文化迷因而生。
道德偏向制約,神學高遠難企,對人的影響反而不如一個活生生的人物事跡來得讓人動情跟隨。
原先猶太教也就是一個被限制在特定血緣的宗教,但出現一位拿撒勒來的木匠之後,以其言其行,與最後的完美犧牲,讓整個宗族信仰質變量變成今日的環球宗教。
在資訊碎形化的網路世紀,個人的直播演出隨手即得,人格迷因將是此後世代價值取捨的決定因素。」
「既然美學是客觀不移的,而所謂的倫理道德只是我們人類主觀易變的,那是否美學比倫理重要多了?」
「嗯…不只一位哲學家想過這個問題,最極端的,甚至主張文明的目的在於實踐美學。
但我不這樣想。
我所尊敬的哲學家斯賓諾莎認為:「人沒有自由意志。」
愈來愈多的科學實驗,也都證明在人自以為作出選擇時,神經網絡早已幫你的大腦決定好了。
但如果只是依從生物本能,如何解釋人會作出對自己不利,不合常理的犧牲呢?
假設人類有自由意志,那主觀的價值取捨,就是人創造自我意義的唯一途徑。
我所喜愛的導演小津安二郎,有次在片場開罵一位老演員:
「開心時笑,悲傷時哭,這種事上野動物園的猴子也做得到。
人啊,是開心時會哭,悲傷時會笑的生物。」
搖滾老歌手 Bruce Springsteen是這樣唱的:
「比起愛,我更熟悉痛苦。」
痛苦就像是跟你挨在吧台旁緊鄰的老友,有一搭沒一搭的說著一些你不想再提的事,讓你的心不時抽緊難受。
愛像吧台對面那位讓你心動的女人,陌生而美好。
但老友總是讓你放鬆,知道再壞不過如此。
你遠遠看著對面的女人,看她一次一次婉拒了來搭訕的男人。
你們眼神交會數次,又各自移開。
你未曾起身,繼續跟老友打屁,但心裡總是糾結在那邊的瞹眛與這裡的現實之間,耗掉整晚時間,直到酒吧打烊。
人,是可以在愛與歡愉之前,選擇痛苦與放棄的奇妙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