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系統的分化,以及對環境指涉的斷絕,乃是確保界限,使系統得以建立自身複雜性的先決條件。」
—–尼可拉斯.魯曼(1927-1998)
「 從盤點繁雜的現實事物(REALITY),歸納出共同性質的(TRUTH),再找出事物轉折點的(WHY),才能做出定義事物的意義(WHAT)嗎?」
「呃…其實大部份人都不會這麼麻煩,人本來就是追尋意義的生物。為了將擁有的資源能量做最有效的交換使用,人類早在演化過程中,發展出第一時間就給予事物意義的本能。」
「那我們幹嘛要給自己找麻煩?」
「大家都在發落本能,世界就會陷入失序的混亂,直到熵-終歸熱寂。
但如果混亂邊緣,有一兩個人願意思考,這些混亂就會出現某段時間,某種程度的有序化。」
「是喔?那我們應該如何定義事物的意義?」
「首先,劃出邊界。在經過上面三層的客觀分析後,我們應可辨識出,我們所認知的事物:不是什麼!」
「就跟偵探小說捉兇手一樣,先排除不可能犯案的人嗎?」
「嗯,不是這個,不是那個;排除到剩下最後一個,我們就將它作為原型,予以意義。」
「只能一個嗎?」
「只能一個。因為這個意義是承接上面三層客觀分析的歸納,又是要往下演繹三層主觀設想的基礎,所以必須建立一個單一的點。
就像沙漏的中間縫隙一樣,只能讓一顆沙子容身而過,才能儘可能精準的量度時間。」
「那要如何處理這個排除一切不是之後的意義?」
「空間的俯看,與時間的回望。」
「 什麼意思?」
「任何意義產生時,一定都來自我們當下的認知。但當下的認知必然受限人身,從人身的角度去定義,就像棋子的視野受限於棋盤一樣,不知道自己該走哪一步?」
「不以人身的角度?難道是要以神的角度嗎?」
「差不多,就算不是神,也是要讓自己試著由棋手的角度,來俯看自己身處的形勢與全局。」
「俯看什麼?」
「此事與自己,與其他相連事物的關係。」
「那回望呢?」
「想像自己多年後即將遠行,在彌留的最後一刻,回望此刻,用這樣的語境試問自己:這事對我的意義是什麼?」
「呃…有點變態吧?」
「嗯,總比我們很多年後再來後悔要好一些。
但意義總是流動的,你現在去試著解釋定義,就是為了哪天時移事往,意義不同時,可以拿此刻的意義作為對照組。」
「這樣做的人多嗎?」
「很少。但每個世代,也都總有一些人試著這樣尋索意義。就像前幾個世代,曾有位詩人寫下:
“試上高峰窺皓月,偶開天眼覷紅塵,可憐身是眼中人”。」
「什麼意思?」
「某個高貴的心靈,忽然驚覺自己身處在一個高貴只能帶來痛苦與不堪的時代。」
「靠,那他把自己拉到那麼高幹嘛?很多人每天在地上跟塵土磨擦不也一樣過日子嗎?」
「他只是無法欺騙自己。但可惜的是,他功課只做了一半,認同了當下的不堪。」
「那要怎樣?」
「給予當下事物意義後,即便客觀現實再怎麼痛苦不堪,我們也可以選擇這個「自願的受苦」為起點,往下重新建立認知。」
「怎麼建立?」
「逆轉剛剛從物質→能量→意識,一層一層盤點出來的現實;再一層一層建立由意識→能量→物質的態度,資源,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