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並非撲滅光明,而是天已破曉,燈當滅熄。」
──泰戈爾
「你如何面對絕望?」
「不抱任何希望的觀察。」
「觀察什麼?」
「觀察自己,觀察那個放置自己的所在,不要個別辨識區分,而是整體的看見。」
「這也是利用大腦的四種功能錯置嗎?」
「是的,這是”行為你的思考”。」
「不懂?我們通常都被要求要”思考你的行為”,先想後做;難道是要我們先做後想嗎?」
「不是的。想與做,如同一座冰山浮在海上:
沉在海面下的,是想,是思考,是尚未示現的亂流與無法確定;
浮在海面上的,是做,是行為,是已然示現的業力與不可挽回。
”行為你的思考”,是指只要觀察我們可見的部份,而不要被那個不可見的暗流所困擾牽引。」
「我應該從哪裡開始?」
「以全知觀點觀察自己,用他來稱呼自己。
想像妳是個專門寫訃聞的記者,某日收到自己遠行的訊息,妳會如何來描述這個人?」
「嗯,人格高尚,心存善念?」
「這些都是海面下的暗流,不曾示現於這個世界,也無法對這個世界起任何作用。
是善是惡,要看行為,而非念頭。
惡念因緣際會,或成善果;但多少自以為是的善意,卻鋪成通往地獄的路徑?
一個好的訃聞記者,不會假裝知道那個人心裡在想什麼;而是只要描述他的行為,與他的行為給這個世界所帶來的影響。」
「把自己當成是個死人有什麼好處?」
「慢慢的,妳可以學會不用太在乎那個人的感受,而只是安靜的觀察他的行為;當妳隨時是用全知觀點在觀察他時,這個”他”的意識,就會慢慢的消失。」
「所以,你是用”我”的消失來處理”我”的絕望?」
「是的,也一併處理了所有因著以為有”我”所帶來的無常困擾。」
「靠,這種解決方案不就是人還活著就讓自己先掛掉 ,所以就不用擔心了?」
「嗯,妳要這樣解釋也不是不行,但並非妳說的如此而已。」
「那還有什麼?」
「當妳漸漸關掉這一端的意識時,也就同時在另一端慢慢建立意識。」
「什麼意思?」
「還記得我剛說的”全知觀點”嗎?當妳試著用俯瞰的角度描述自己時,妳就是身處另一端了。」
前幾天看到段文字, 就想到這篇文章, 我將它放在這裏, 讓我再思考一次, 您有一些想法請不吝賜教, 謝謝!
「諸法無我」的原則,同時說明佛陀教法與印度教吠陀思想的本質差異。佛說現象緣起之外,別無現象外的本體。因此,當吠陀思想主張神我或大我的觀念,在佛陀看來是一種更虛妄的幻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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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和吠陀思想都同樣試圖破除凡人對於小我的執念,然而從邏輯看,佛法似乎是更徹底的執行這個任務,因為佛陀已經進一步考慮到那種主張將小我消融到大我或神我的念想,那個所謂的大我或神我,會否是另一種更虛妄的、更加執著自我的形而上變身?如此一來,那麼,我們好不容易在經驗現象的解析中已經將我執清掃了出去,可是轉眼間,我執再一次以一種形而上的建構方式又重新回到舞台。
⠀因此,佛陀先是以「諸行無常」的道理解說世間現象,來吊銷我們企圖在世間經驗現象外再另立什麼真實本體的執著妄念;而後進一步的,再以「諸法無我」來斬斷俗常小我迷執的妄念以及企圖透過形而上化掩飾的吠陀神我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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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印」傳頌數千年,佛陀教法,自無所疑。我自己目前奉行的是:「諸色非名。諸名無常。諸常非法。諸法無我。」
諸色非名。諸名無常。諸常非法—可以簡單解釋嗎? 我在網上沒有找到, 謝謝!
這四句是我自己拼掇所思所閱,未見經傳。^^”
我知道「色」不是顏色或情色的意思,其原本意義更近似於「物質性」,例如「形形色色」
名,指事物之名稱,能詮顯事物之本體;相,指事物之相狀。以名能詮顯事物之相狀,故稱名相。蓋一切事物,皆有名有相,耳可聞者是為名,眼可見者是為相。
諸常非法—常在的不是法?
「名」:人身處現實世界所產生的感受與理解,進而形成認知與意義(受想行識→現象)
「色」:由物質構成,依物理運作的現實世界(物自身)
諸色非名
→所有人類因受想行識形成的認知意義,來自現實,並非現實,與物質構成,物理運作的物自身無關。
諸名無常
→所有受想行識形成的認知,轉眼即逝,無可常存
諸常非法
→所有常存的,只能是能量守恆。所有將能量交換後所建構的秩序,終將失序(熵)
諸法無我
→所有以秩序造做的角色,都依附於末那識所形成的「我」,在世間經歷各種劇本,生出萬般無明
我個人認為「神我/大我」實存,接近佛教的「涅槃」→將世間所有一切法的自體性都滅盡的狀態。
在我其他的文章中稱此為「黑房間/終極資料庫」→生出萬般無明的目的,即供養母體能量運作,歸檔終極資料庫。
但個體的一點靈識,也可以選擇回來重修學分,不是為了度人救世,只是作業沒寫好,自己心虛,沒什麼好拿來說嘴的。
佛教是否認為親人夫妻的關係是命中注定?讀到”緣起”, 應該是指因緣聚合。
我不是佛學專家,不能幫佛教「認為」。但我猜想並無「命中註定」,但有「業力緣起」。
哈哈, 這是我的疏失, 讀到迷了就搞不清對象。看起來我佛法比基督教義對我更有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