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一個人唯一的方式,就是不抱任何希望地去愛那個人。」
—— Walter Benjamin
「你說整體由個體組成,即便是再怎樣奇怪討厭的偏差個體,也都是整體重要的資產。」
「是的。」
「可是你好像只要求整體,對個體都沒意見?」
「這世上有訓勉規勸以來,多是針對個體的,累積了千言萬語,不差我這一些碎念。」
「既然不差,你又何妨說說?」
「每個能感受、意識到『孤獨寂寞』的,不管妳其實是由多種因緣假合,不具實存;都可暫以此意識,稱為『個體』。
只要是自覺的個體,當可思維如下四句:
業須自了。
能量守恒,世上沒有不用付出代價的利益,也沒有不用承受後果的行為。
從來就沒有什麼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妳今天憑靠地上的權柄或天上的大能所換來的成就,有天終得付出代價,還諸天地。
慧當自悟。
學習與演化一樣,始於複製,成於變異。
造化喜新,妳從教育與閱讀所得的,只是作為妳反思的培養皿、對照組。
如果不能與妳所接受的知識對話,乃至質疑反駁,就不可能得到否定後的暫時確定,與一點無法言說的『知道』。
法應自證。
宇宙成形於妳的意識,世界成就於妳的行為。
宇宙註定持續的失序,但在失序中,能逆轉能量,形成有序的,來自生物行為所成就的世界。
天道酬易,與這個世界交換能量,實際下場去做些什麼事,不管那事是否成功,妳才能體會如何形成有序的規律。
來去自如。
妳此刻身處這裡,有其因由,但非困境。
妳可以在一念之間超脫此處,旁觀自身,像個局外人一般,讓自己行諸般妳願盡的事。
試上高峰窺皓月,偶開天眼覷紅塵,悲欣身是眼中人。
當妳覺察到自己身在當下,妳就已經不在當下。
當妳理解當下並無意義,妳就可以創造諸般意義。
自了自悟,自證自如,依此自由,得彼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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