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羅揭締,諸名無常,超越經歷,認不當真

J.M.W.Turner House, London

「Light is therefore colour.
光而有色。光即是色。」

—透納.J.M.W.Turner

「當我們學會恐懼,而不致恐慌,得以處理人身最底層的求生本能之後呢?」
「我們就可以處理再上一層的,物質人身與物理世界接觸後,所必然產生的認知與行為,也就是「名」。」
「什麼是「名」?」
「如前所述:
受→來自眼、耳、鼻、舌、身的本能感受。
想→感受產生後,對外在環境的印象與情緒。
行→產生印象與情緒後,我們回應的選擇與態度。
識→對於我們的選擇與態度,所產生的合理化解釋並給予意義。」

「這個「名」都是因為外界刺激而產生的嗎?」
「不盡然。接受外部刺激後,它還需要我們腦海中已被寫入的程式碼(code)來產生模式反應。」
「什麼樣的模式?」
「一般而言,可分為群體與個人兩種:
群體是當時社會形態與工作機制所產生的慣性反應:「以前都可以,現在為何不行?」「上面交待怎麼做?我們就怎麼做。」」
「全世界不都這樣?」
「當社會走到極端時,這種慣性反應就會讓一整群公務員去執行消滅種族的惡行,且渾然不知自己做了什麼?
當年去作集中營研究的漢娜.鄂蘭曾言:「可悲的是,大部分的邪惡都是由那些根本沒有下定過決心要當好人還是壞人的人所犯下的。」」

「呃…群體會這樣,那個人會好些嗎?」
「也不大會。每個人都會因著自己從小所接受的文化迷因,在遇到外界不同的事件時,馬上找到對應的文本情境,然後給予自己角色處境,做出行為回應,創造語境。」
「什麼意思?」
「比如說:我們小時常看到的電視劇對白:「你這樣是要我去死給你看嗎?」,或者「我如果不出手,那還算是個男人嗎?」,這些語境,都來自角色認同。」
「好吧。但是你之前說要「經歷」,這個因外界刺激與內在文本所產生的「名」,難道不是經歷嗎?」
「當然是。所以我們總要先經歷,才能因經歷而得以超越。」
「如何超越?」
「只要我們經歷過的事物,就會寫入我們的腦海心靈,從未忘記,並不記得。」
「靠,你在說什麼啦?」

「所有經歷過的事物,都會在我們心靈中留下刻印;所謂的記憶,並非是把整件事保存記錄下來,而是找到那個刻印後的瞬間,我們的大腦會自動創造重現那個景像。
也就是說,我們從未忘記,只是沒找到那個刻印;但我們也並不記得,因為每一次的記憶都是當下新生的,所以每一次重現時都會有些微落差。
有人聽到某段旋律就會出現某個畫面,有人吃到一片浸潤紅茶的檸檬小蛋糕,就可以寫下數大冊童年回憶。

我們來自受想行識的記憶,也就是所謂的「名」,其實就像我們眼中所看到的世間諸色一樣,顏色其實只是光的波段,若無生物辨識經驗,並不存在。
所有因受想行識而形成的現象,只存在於我們的認知,轉眼即逝。
我們經歷時必要認真,才有體會;但我們不能當真,方可超越。

是故處理我們與外在世界的情境落差,處境誤差,乃至語境的摩擦時,我會記得古老梵文的第二句:「波羅揭締,諸名無常,超越經歷,認不當真」。」

http://ibabel.tw/fair/index/1050

揭締揭締,諸色非名,經歷經歷,知懼不慌

Blue Twilight, Covent Garden, London

「這個世界是由什麼構成的?現代物理學提供了六項前提:

1-物理現實的主要成分充塞於空間和時間之中,萬事萬物皆源自於此。

2-每個片段每一個時空元素都具有同樣的基本性質,與其他片段無異。

3-現實的主要成分是活生生的,具有量子活動。
(量子活動有著特別的特徴,是自發而無從預测的。若要觀察量子活動,你一定得加以擾動。)

4-現實的主要成分也包含了恆久不變的實質成分,使得宇宙成為個多色的多層超導體。

5-現實的主要成分包含有度規場,能讓時空變得堅軔並產生重力。

6-現實的主要成分有重量,具有普遍的相同密度。

基於上述前提,我會用『網格-Grid』,來指稱構成這個世界的那個玩意。」

——Frank Wilczek(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物質之輕》

「生而為人,總得面對不如人意的人世,你要如何重新賦與意義,並因此轉換意識?」
「先回到最基本的,這具人身吧?
人身是以碳元素為基底構成的物質,才能在這個同樣以其他物質構成的宇宙時空中活動經歷。」

「活動經歷?」
「是的。還記得我以前跟妳解釋過的,那部古老梵文經典的最後四句嗎?
第一句「揭締揭締」,應是「經歷經歷」之意。
以物質人身在物理宇宙中經歷,我們就得遵守這個世界的規律:物質佔有空間後客觀的實存。」
「什麼意思啦?」
「一顆樹在森林中自然長成或傾倒,不因為有沒有人聽到看到而改變它的存在。」
「這不是廢話嗎?」
「還有古典力學:就算妳自認為已經覺醒開悟,修煉到傳說中通靈出神的境界,但從十二層樓跳下來,還是得告別人世,妳的肉身不會因此變成虹光身。」
「靠,是說真的有人可以改變物理定律喔?」
「嗯,擁有這種自信的人還不少,但他們都搞錯方向了。」

「什麼方向?」
「根據等價交換原則,借來的東西,一定要支付相同的代價償還。而就算妳從某處借來無窮的能量改變物理場域,那也無助於妳處理人世的煩擾。」
「那為什麼有那麼多人搞錯方向?」
「因為他們把「色」與「名」搞混在一起了。」
「什麼是「色」與「名」?」

「「色」,是指這個物理世界,物質環境所構成的,讓我們身處其中的現象。
「名」,是指我們與這個現象後接觸後,所產生的:

受→來自眼、耳、鼻、舌、身的本能感受。
想→感受產生後,對外在環境的印象與情緒。
行→產生印象與情緒後,我們回應的選擇與態度。
識→對於我們的選擇與態度,所產生的合理化解釋並給予意義。

色歸色,名歸名;雖說在能量界與意識界這兩者會互為構成;但在最基礎底層,能量已塌陷固化的物質界,我們得隨時提醒自己:現象歸現象,認知歸認知。
物理世界依古典力學運作,不依人類的悲怒歡懼,認知立場而稍有改變。
當我們在物質界有所缺損病苦時,當思「諸色非名」:所有物質實體構成的現象,來自交換能量,然後才形成我們的認知。
由於能量必然失序,物質的敗壞也是必然的,我們的認知不能不會,也不需要改變這個必然,只要安靜的觀察,經歷這個過程。」

「如何經歷?」
「學會恐懼,但不要恐慌。」
「恐懼與恐慌差別在哪裡?」
「恐懼來自敬畏,知道肉身渺弱,因此能量內聚,意識專注在未來的可能與選擇方案。
恐慌來自蒙眛,不知己身終究消亡,因而能量外散,意識只能看見身邊事物與此刻力求生存的本能回應。

人身難得,是說若無此具肉身,我們就無從經歷人世諸般,在闇黑無明的宇宙中,啟始華麗旅程。
是故處理人身最底層的求生本能,我們不妨提醒自己:「揭締揭締,諸色非名,經歷經歷,知懼不慌」。」

http://ibabel.tw/fair/index/1047

一種經歷人世的方法

Twilight on Earth, Amsterdam

「戰爭中,你必須選擇憎恨一些人,愛憐一些人。
你必須選擇一個立場,否則你無法忍受發生的事。」—-羅勃.卡帕(攝影記者,馬格蘭通訊社創辦人)

Twilight on Earth, Amsterdam

「如果依你所說:人,是可以在愛與歡愉之前,選擇痛苦與放棄的奇妙物種。那你這些balabala的方法論,本體論,還有價值論什麼的,能幫我們解決這些痛苦嗎?」
「解決不敢說,畢竟每個人要求的解決程度不一樣。但作為一種經歷人世的方法,哲學與宗教都提供了各種選擇,讓人可以依其特質喜好,自由取捨。」
「那你的方法是什麼?」
「我的方法很怪,也還在自己實測證偽中,目前對我個人而言,尚稱堪用。」
「那你要不要隨便談談?反正留一個現在被人嘲笑,日後被自己恥笑的證偽依據?」

「人身難得。生而為人,先要具備這副以碳元素為基底的物質肉身,才能在這個物理宇宙中生存經歷,超越體悟。
人身的運作,大致可分為四個層次,由下而上,分別是:本能,行為,情感,意識。

本能源自先民拼求生存的天擇演化,主要是取得資源以維生,逃離危險以求存。
這兩種本能上升為行為,行使於外在環境,前者成為採集、狩獵、交易或拐騙(取得資源);後者成為逃避、對抗、否認或說謊(逃離危險)。
這兩種本能繼續上升到情感層次,「取得資源」轉化為貪婪,「逃離危險」轉化為厭恨。

貪婪(貪)與厭恨(嗔)這兩種情緒,最後來到意識層次,會合後形成執念妄想(癡):
「我就是一定要。」「我不想看到那個人在這個世界上」「眾所周知,不言自明,妳是我註定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貪婪,厭恨,與因此形成的執念妄想,在東方,被稱為「三毒」,也就是「苦」的原由。」

「所以人生來就難免「痛苦」?」
「「痛」,其實不是「苦」。
「痛」是指身心所經受的刺激傷害,「苦」是指我們欲求這種「痛」消解而不得。
有人雖痛,但不苦;有人不痛,卻苦。」

「那你所謂的「苦」是什麼?」
「苦即「渴愛」。
欲而非行:想做但做不對。
求而不得:想要但要不到。
渴而難解:想得到滋潤卻總是乾渴。
逃而未離:想逃離此處卻無路可走。」

「這就是人活在世上必然要承受的苦嗎?」
「人生在世,讓你辛苦痛苦的,不是世間,而是世間事物所帶給你的意義。
面對這些帶來「苦」的意義,我們通常以兩種方法對應:

1-面對意義,接受,或抗爭挑戰。
2-轉換意識,逃避或讓意義變得不重要(空洞化)。」

「那你的方法是哪一種?」
「我猜想我們可以有第三種方法:重新賦與意義,並因此轉換意識。」

Twilight on Earth, Amsterdam

在愛與歡愉之前,選擇痛苦與放棄的奇妙物種

Busy winter night, Ginza, Tokyo

「所謂哲學,能使人的內在神性不受摧殘毀傷,超越痛苦與愉悅,不做漫無目的之事,不虛偽造作,不去在意他人行動或不行動時的心思。
除此,要能接受所有事件及命運安排,無論事件來自何處,都要視為與自己系出同源。
最後,要滿心歡喜面對死亡,死亡不過是組成活體生物的元素消散的過程。」

—–馬可.奧理略《沉思錄》

Busy winter night, Ginza, Tokyo

「美學可以轉換人的意識,那道德呢?」
「呃,原始漢字的「道」,其實是規律之意,類似「物理」;「德」,則是物的屬性,接近「化學」…」
「靠,所以漢字「道德」的原意是「物理化學」?」
「對,但我們可先暫用它現在的通俗用意,在哲學領域中,它被歸在價值論中的「倫理學」。
倫理,是由不同文明所試誤積累而出的主觀秩序,讓人在世間尋求意義,得以辨識取捨。」

「為什麼說衪是主觀的?」
「我以為能影響價值取捨的倫理學,有三個層面:
第一個層面就是俗稱的「道德」,依風土地緣的需求而生。
比如說古埃及的王室,因著神格化,為了避免血脈被低階人民汙染,而有兄妹同婚的貴族傳統。
但相反的,北極圈的因紐特人,為了避免人口稀少近親交配,而有讓妻子陪宿來客,以擴大基因來源的在地風俗。
這兩種看似相反的風俗在一般人類社會來看,都是亂倫敗德的,但放在當時當地社會語境,卻都是再合理不過。

第二個層面是「神學」,依族裔血緣而創造繼承。
至今影響世界的「亞伯拉罕一神教」,由閃族開始,進而擴散世界。但考證初源,極可能是源自古埃及曇花乍現的「唯一神革命」,失敗後由貴族摩西帶領奴隸族群逃離埃及,由本來信仰金牛犢(古神巴力)的猶太人改宗延續。
相反的,華夏大地上,本來就是多個不同族裔血脈。族群衝突後,由西方而來的車載(軒轅氏)戰鬥民族取得勝利,而他們所帶來的北極崇拜與崑崙信仰則得以流傳。但日後由於王權獨大,壓抑神權,反而讓不同的信仰得以陸續進入傳播,混雜共生。

第三個層面是「人格典範」,依傳說,小說,影劇,網路各種文化迷因而生。
道德偏向制約,神學高遠難企,對人的影響反而不如一個活生生的人物事跡來得讓人動情跟隨。
原先猶太教也就是一個被限制在特定血緣的宗教,但出現一位拿撒勒來的木匠之後,以其言其行,與最後的完美犧牲,讓整個宗族信仰質變量變成今日的環球宗教。
在資訊碎形化的網路世紀,個人的直播演出隨手即得,人格迷因將是此後世代價值取捨的決定因素。」

「既然美學是客觀不移的,而所謂的倫理道德只是我們人類主觀易變的,那是否美學比倫理重要多了?」
「嗯…不只一位哲學家想過這個問題,最極端的,甚至主張文明的目的在於實踐美學。
但我不這樣想。

我所尊敬的哲學家斯賓諾莎認為:「人沒有自由意志。」
愈來愈多的科學實驗,也都證明在人自以為作出選擇時,神經網絡早已幫你的大腦決定好了。
但如果只是依從生物本能,如何解釋人會作出對自己不利,不合常理的犧牲呢?
假設人類有自由意志,那主觀的價值取捨,就是人創造自我意義的唯一途徑。

我所喜愛的導演小津安二郎,有次在片場開罵一位老演員:
「開心時笑,悲傷時哭,這種事上野動物園的猴子也做得到。
人啊,是開心時會哭,悲傷時會笑的生物。」

搖滾老歌手 Bruce Springsteen是這樣唱的:
「比起愛,我更熟悉痛苦。」

痛苦就像是跟你挨在吧台旁緊鄰的老友,有一搭沒一搭的說著一些你不想再提的事,讓你的心不時抽緊難受。
愛像吧台對面那位讓你心動的女人,陌生而美好。
但老友總是讓你放鬆,知道再壞不過如此。

你遠遠看著對面的女人,看她一次一次婉拒了來搭訕的男人。
你們眼神交會數次,又各自移開。
你未曾起身,繼續跟老友打屁,但心裡總是糾結在那邊的瞹眛與這裡的現實之間,耗掉整晚時間,直到酒吧打烊。

人,是可以在愛與歡愉之前,選擇痛苦與放棄的奇妙物種。」

Busy winter night, Ginza, Toky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