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經歷人世的方法

Twilight on Earth, Amsterdam

「戰爭中,你必須選擇憎恨一些人,愛憐一些人。
你必須選擇一個立場,否則你無法忍受發生的事。」—-羅勃.卡帕(攝影記者,馬格蘭通訊社創辦人)

Twilight on Earth, Amsterdam

「如果依你所說:人,是可以在愛與歡愉之前,選擇痛苦與放棄的奇妙物種。那你這些balabala的方法論,本體論,還有價值論什麼的,能幫我們解決這些痛苦嗎?」
「解決不敢說,畢竟每個人要求的解決程度不一樣。但作為一種經歷人世的方法,哲學與宗教都提供了各種選擇,讓人可以依其特質喜好,自由取捨。」
「那你的方法是什麼?」
「我的方法很怪,也還在自己實測證偽中,目前對我個人而言,尚稱堪用。」
「那你要不要隨便談談?反正留一個現在被人嘲笑,日後被自己恥笑的證偽依據?」

「人身難得。生而為人,先要具備這副以碳元素為基底的物質肉身,才能在這個物理宇宙中生存經歷,超越體悟。
人身的運作,大致可分為四個層次,由下而上,分別是:本能,行為,情感,意識。

本能源自先民拼求生存的天擇演化,主要是取得資源以維生,逃離危險以求存。
這兩種本能上升為行為,行使於外在環境,前者成為採集、狩獵、交易或拐騙(取得資源);後者成為逃避、對抗、否認或說謊(逃離危險)。
這兩種本能繼續上升到情感層次,「取得資源」轉化為貪婪,「逃離危險」轉化為厭恨。

貪婪(貪)與厭恨(嗔)這兩種情緒,最後來到意識層次,會合後形成執念妄想(癡):
「我就是一定要。」「我不想看到那個人在這個世界上」「眾所周知,不言自明,妳是我註定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貪婪,厭恨,與因此形成的執念妄想,在東方,被稱為「三毒」,也就是「苦」的原由。」

「所以人生來就難免「痛苦」?」
「「痛」,其實不是「苦」。
「痛」是指身心所經受的刺激傷害,「苦」是指我們欲求這種「痛」消解而不得。
有人雖痛,但不苦;有人不痛,卻苦。」

「那你所謂的「苦」是什麼?」
「苦即「渴愛」。
欲而非行:想做但做不對。
求而不得:想要但要不到。
渴而難解:想得到滋潤卻總是乾渴。
逃而未離:想逃離此處卻無路可走。」

「這就是人活在世上必然要承受的苦嗎?」
「人生在世,讓你辛苦痛苦的,不是世間,而是世間事物所帶給你的意義。
面對這些帶來「苦」的意義,我們通常以兩種方法對應:

1-面對意義,接受,或抗爭挑戰。
2-轉換意識,逃避或讓意義變得不重要(空洞化)。」

「那你的方法是哪一種?」
「我猜想我們可以有第三種方法:重新賦與意義,並因此轉換意識。」

Twilight on Earth, Amsterd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