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噬嗑 初九,屨校滅趾,无咎】
初、上无位,為受刑之象。中四爻為用刑之象。
初在卦始,罪薄過小,又在卦下,故為屨校滅趾之象。
止惡於初,故得无咎。占者小傷而无咎也。
《象》曰:屨校滅趾,不行也。
滅趾,又有不進於惡之象。
——《周易本義[宋.朱熹撰]》
「刑法的本質是什麼?」
「如果說道德是社會規範向上提昇的目標,那刑法就是社會規範向下遏止的底限。」
「如果我因為不可預知無法預防的理由而去觸犯這層底限,那應該如何是好?」
「好壞是相對的。如果你沒去踩到底限,那當然是好;如果妳踩到底限了,那自然是踩得愈輕愈好。」
「什麼意思?」
「這一局是以肉身踩踏社會規範的狀態:剛起步,就踢到腳趾,痛歸痛,但得到教訓,這是好事也算優勢。
剛起步就痛徹心扉,自然會影響你後續的行動意願與能力, 不能不算是劣勢。
付出代價,體悟到界線在哪裡底限是什麼?就會去尋找其他選項,創造機會。
但如果這一下沒能讓你警覺校正,而是覺得自己倒楣下次就不會這樣了,那愈陷愈深的威脅就會在前面等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