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吵與爭奪

Colonial Taipei Public Hall

「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性質,何能明言做為剿共最後之堡壘與民族復興之根據也,豈不令中外稍有常識者之輕笑其為狂囈乎。」

—-蔣介石致陳誠信.1949.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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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日,南北英雄在台北公會堂開會,到底是在吵啥?」

許多年後,在香港尖沙咀小公寓的客廳,我不禁探問親身參與了改變台灣歷史那幾天的長輩…。

1947年三月,二二八事變後,民間人士成立了「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廣招地方菁英至台北公會堂開會。
當時的長輩雖然年輕,卻已是新竹一帶少數參軍太平洋戰爭,隨皇軍征討「鬼畜米英」的通譯,是見過世面的知識份子,遂被地方長老推派來台北開會。
不意開了一上午的會,中午大家邀宴至附近料亭續攤時,長輩以另有要事避開,下午就趕回新竹了。

地方長老見他回來,問台北情勢如何?他冷笑道:
「南北英雄攏齊囉,攏在壓手把。國民政府還沒倒呢…只看見國民政府的可惡,沒看過國民政府的可怕。」

當晚交待家事後,次日即單身偷渡至香港,自此逐放至今。

許多年後,聽我一問,長輩遂笑了:
「哪有相吵?是相吵就好了。相吵是大家意見嘸同,講出來就好了。彼時是相爭!相爭是大家想的,要的都同款,但是擱講不出嘴,所以繞來繞去,攏嘛是為著彼個位。」

爭吵,是開放的市場裡各說各話,各自陳述不同的價值。
爭奪,是封閉的會堂中展示條件,力求分配僅有的資源。

當我們厭煩於爭吵,而懷念昔時權威的,鐵桶般的和諧時;
我們就再也聽不到喧嘩的聲音,而將聽見刀兵將起前的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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