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不會只做一項工序,甚至只做一種袋。店子中的所有袋子,他們都會做。
我這兒不請兼職的。做袋的到賣袋的,他們都要知道袋子的做法、原材和工序。
最重要是,他們每一天都會做不同的東西,這也是我不限定他們每一天要交出什麼的原因。
沒有『東西』(實物)做出來,他們不會開心的。」
——-一澤信三郎/京都
「唉噢,你是來上班,不是來當藝術家的啦!」
領班姐姐巴了我一下頭,笑罵著。
………
1981年,台中加工出口區,外銷歐美工藝品的加工廠。
每天,生產線的那頭,會送來淞好漆的木殼,我們每人檯前三瓶廣告顏料,木殼到眼前時,分別畫上紅,藍,白三色花朵,組裝,裝箱,上架,最後成為美國中西部某個家庭裡的相框或書架。
第一天上工時,領班姐姐把著手教我如何轉動手腕,鉤勒出三色花形:
「然後呢?」我問,分明沒畫完。
「然後就是別人的事了。」
熟能生巧,也生無聊,或許也生志氣;三個月後的某日,忽然想把那朵花畫得好一點。
沒料到,整條生產線因此停擺。
一來是當我想畫好時,速度就會慢下來,後面整組人在等我。
二來是,那朵花跟前面的花不一樣了,接續的生產線接不起來。
很多年後,想起領班姐姐的警告:你是來上班的。
當你跟很多人分工做同一件事時,常常只能把事情做一半,既做不完,也做不好。
因為生產線要求你在最低標準下做最多事。
如果當年我繼續畫著那些花,也許我會成為另一個領班,帶其他人畫更多的小花,一輩子做著不用做完,然後是別人的事。
那年冬天,快過年的某天早晨,到工廠時,鐵門沒拉開,門上貼著張紅紙,工廠倒閉,老闆跑路了。
阿姨姐姐們圍在門前哭罵著,我遠遠站著,沒敢過去。
很多年後,偶爾會想起,那些永遠畫不完,也不用畫完的,三色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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