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染是影,負形是光。 光影間,是隱約流動的空氣。
塊面是結構,是層次,是空間,是我們相信的事物。 線條是形狀,是透視,是我們心甘情願的遮蔽,與無可如何的流逝。」
——課間隨筆
「當我們將內在的意識安頓好之後,就可以逃離或無視於這個外在的世界嗎?」
「不是不行,只是可惜了。」
「可惜什麼?」
「來這世上一趟的經歷,以及因經歷而昇華的超越。」
「那我們應該如何經歷?」
「經歷蜿蜒如河,梵語言謂:揭締揭締。 河水漫流大地,必然分開兩岸,身處的此岸是主觀的,遠觀的彼岸是客觀的,看似對立,實為一體。」
「什麼是客觀的?」
「在這個時空維度裡曾經發生與存有的事物,也就是事實前提:有沒有這件事?是不是這樣子?」
「那什麼又是主觀的?」
「在妳心裡對這件事物的喜憎好惡,也就是價值前提:這件事對不對?這樣做好不好?」
「客觀與主觀,哪個比較重要?」
「都很重要。但應分前後:客觀在前,主觀在後,事實前提先於價值前提;先搞清楚有沒有這件事?這件事是不是真如妳所聽聞的樣子?再來決定妳的喜惡,發表妳的讚毀。」
「那我們應如何面對客觀的事物?」
「學會觀察,辨識現象。」
「那又如何決定我們的主觀態度?」
「學習審美,知所取捨。」
「客觀事物的觀察,與主觀態度的審美,應該從哪裡開始?」
「藝術教育工作者Andrew Loomis 曾針對古典繪畫,提出10個元素,彼此相關,構成客觀與主觀的呼應。 我猜想我們或可從這裡開始,學習觀察與審美。」
「哪10個元素?」
「客觀觀察,應從”比例(Proportion)”,”透視(Perspective)”,”建構(Construction)”,”輪廓(Contour)”與”塊面(Planes)”開始。
主觀審美,可從”概念(Conception)”,”布局(Placement)”,”樣式(Pattern)”,”特色(Character)”與”一致性(Consistency)”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