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不記憶的人

( From “Chien Chung Wei” classroom)

「最大的為惡者是那些不記憶的人,因為他們從未思考。

而沒有了記憶,他們就肆無忌憚了。

對於人類而言,思考過去的事物意味著向深層境界移動,意味著紮根,讓自己穩定下來;使他們不至於被任何可能發生的事物 席捲而去,不管那是所謂時代精神、偉大歷史,或者就只是單純的誘惑。

最大的惡不是根本的惡,它沒有根。

正因為它無根,它就沒有任何限制。

所以它可以走向難以想像的極端,橫掃整個世界。」

—漢娜.鄂蘭

( From “Chien Chung Wei” classroom)

啟蒙時代,歐陸各地方言並起,逐漸將中古時統一歐陸的拉丁文拋置一旁。啟蒙諸哲紛紛用各自母語書寫,遂有棄拉丁文學程之議。

傳謂某哲,向古背新,獨議拉丁文不可廢,其友異之,遂私信相詢,何以此事逆流而行?

某哲回信:

「我發現,當我想胡言亂語,編造記憶時,只要以拉丁文寫出,皆會有人深信不疑。

古語神威顯赫,豈可棄哉?」

( From “Chien Chung Wei” classroom)

愛一個人,從來是簡單的,簡單到如此困難。

Bronze Statue of Amy Winehouse, London

「我這一生中從來沒有愛過任何一個民族、任何一個集體——不愛德意志,不愛法蘭西,不愛美利堅,不愛工人階級,不愛這一切。

我‘只’愛我的朋友,我所知道、所信仰的惟一一種愛,就是愛人。」

—-漢娜.鄂蘭

Bronze Statue of Amy Winehouse, London

不確定人類是否是唯一會創造「符號」的生物,但大概可確定,人類應是唯一會愛上自己所創造的「符號」的生物。
「符號」的創造,用來表達某種概念,衪們通常既抽象又龐大,卻又讓人堅信不疑。
比如說:「國家」、「民族」,又比如說:「我們xx人」與「他們xx人」。

概念之所以偉大,來自當我們認同衪時,便可以消去自我,忘記自身的渺小脆弱,而成為神聖群體的一部份。
符號之所以迷人,來自創造時,通常會透過藝術手段,具體呈現一種簡潔有力的美感,動人心魄。

於是當我們偉大神聖起來之後,就愈發無法忍受那些不偉大不神聖的事物。
比如說,跟我們不一樣的,卑賤凡庸的個人。

從人類服從概念,創造符號至今,我們為了「神聖的種姓」、「偉大的祖國」、與「到了最後關頭的民族」;屠殺傷害侵奪侮辱了多少站在我們面前,有血有肉有張臉孔會哭會笑會看著你因著恐懼而無法言語的個人?

愛一個人,從來是簡單的,簡單到如此困難。

Bronze Statue of Amy Winehouse, London

自小在倫敦猶太社區長大的工人家庭女孩 Amy Winehouse,嗓音粗啞,煙酒不斷,滿口髒話,最終死於毒品過量。

但她一開口,全世界便心碎。

對於愛一個人,她是這麼說的:
「“Life’s short. Anything could happen, and it usually does, so there is no point in sitting around thinking about all the ifs, ands and buts.”
「人生苦短,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而且通常都會發生,所以別浪費時間,只會枯坐在那,想著所有『如果』、『和』和『但是』。」」
於是她果敢行動,也一次又一次的被騙與被放棄。

她遠行之後,倫敦人在她出身社區的市集,為她立了座銅像,讓她佇立路燈下,永遠的等候。
路燈下的她,嘴角微微上揚,彷佛剛掛下電話,剛在情人在場卻拒接她電話的留言機裡留言:

「聽到我的留言後記得回電話給我,就算你不回電,我也不會稍減對你的愛!」

Bronze Statue of Amy Winehouse, London

我們總是想要比別人更幸福一些。

We always want to be happier than others.

「如果只是想要幸福,這一點也不難。
難的是,我們總是想要比別人更幸福一些。」

———-孟德斯鳩

We always want to be happier than others.

「當我們接受恐懼而經歷這個世界的無常後,會發生什麼事?」
「當妳可以讓自己降到最低的生存維度而自得,通常再來的變動,都會比妳現存的維度更高些,更好些。」
「這就是自得其樂嗎?」
「嗯,也可以說是,小小的,可確定的幸福。」

「小確幸不是常常被人詬病,被人瞧不起嗎?」
「為什麼小確幸會被人瞧不起?」
「嗯,因為這種小小的幸福,會讓人耽溺現狀,不求上進,消磨志氣,浪費生命?」
「所以,不安現狀,努力上進,志氣遠大,生命就會滿足充實嗎?」
「不是嗎?」

「不一定。曾經有一位冰雪聰明,名叫漢娜.鄂蘭的女子,她將人類活在這個社會時,必須與社會交換產出的行為,概分為三種:

第一種,是我們熟悉的”勞動(labor)”。
每天為了生活所需而勞動,在沒有累積資產剩餘的狀態下,只要想掙一口飯,就得勞動;勞動換來消費,消費支撐下一次的勞動。

第二種,來自古典希臘的傳統,謂之”工作(work)”。
意指透過個人的技藝,創造可以對抗時間,形塑當代文明的產物,如文學、繪畫、音樂、建築等…。

第三種,她稱為”行動(action)”。
如果一個人,願意向公眾展現她的想法、經歷,讓社會有更多的資訊可參酌,乃至提升為共有的知識或群體的感動,那麼她除了成就了個人的自由外,也因著讓公眾有更多選項,而擴大了整體社會的自由邊境。

如果妳的行為模式是”勞動(labor)“,因為報酬就是消費,而消費又是可見的事物,所以難免比較;即便是所得已經遠遠溢出需求,也不知如何是好,只好拿溢出的部份去消費,然後以下次可以消費更大更貴的事物為生命目的,且相信自己是努力上進,志氣遠大的。

每一次消費,都會帶來一種短暫的滿足與目標達成感,就好像打電動破關一樣,直到打倒最後的終極BOSS之前,妳永遠在勞動與消費之間,循環擺蕩。

親愛的,如果有人以”勞動楷模”而獲得別人終生難以企及的消費權力,那是他應得的,我們可以為他高興;

但若是他以此為全世界的價值座標,告訴我們說:「民主又不能當飯吃」時,妳可以笑笑,心中知道,我們有別的,不同於他們的,所謂幸福的選項。」

Back Alley, 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