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與公理

autumn morning, newport wales
  1. 事件開始的狀況與結束的狀況皆需合理
  2. 殺人手法與謎團的解決方法不能違背常識
  3. 人物、舞台及環境不能違背現實
  4. 故事若非專注解謎,就必須專注冒險
  5. 手法必須單純而可解釋
  6. 謎底揭曉,應任誰都覺得理所當然
  7. 推理小說不應試圖解決所有事情
  8. 推理小說的兇手應遭到報應
  9. 故事需對讀者公平

—-雷蒙.錢德勒(Raymond Chandler)‧《推理小說的注意事項》-1949

autumn morning, newport wales

一.現實世界所有發生過的事物,都是「合理」的。

二.所謂「合理」,不一定合於「公理」,但一定合於「推理」。

三.「公理」是信仰,無法證否。

四.「推理」是邏輯,即便是現在看來不可思議不合情理的事物,只要合乎邏輯,可以證否,我們就可以暫存其可能,等待新的證據推翻。

五.推理的任務,難道不是身處鄙陋的現實間,站在公理華麗的大廈前,透過一次又一次試誤證否,頻敲其緊閉的大門,扣問公理是否在家?

autumn morning, newport wales

普遍性真理

Victoria Post Office, Kentish Town, London

「阿弗列德,我原以為《數學原理》能讓我倆上天堂;但一直找不到穩固的基礎,只能說是身處地獄般的研究。」

「伯第,聽過神話中被神詛咒的三位女兒嗎?不斷的汲水,要灌滿有破洞的水缸才能休息…我們不就像她們嗎?」

—–哲學/數學家伯納德.羅素  &  數學/哲學家阿弗列德.懷德海

Victoria Post Office, Kentish Town, London

「明天可能下雨,也可能不下雨。」

這句話適用於一萬年前的荒原,適用於一萬年後的現在,也適用於藍色星球的每一個角落。

但這句話說了等於沒說。

世間流傳的普遍性真理,大多是抹去一切差異來作為「普遍性」,無法證否試誤以成就「真理」。

於是我們從小到大,從古至今,得到海量規模的,以類比形容作為支撐,用情感抒發作為結論的;成本極低,一用再用的「廉價論述」,來混充普遍性真理,並以此為信仰。

猜想「熵」才是唯一的普遍性真理,混亂失序,自始至終,衪是「阿爾發」,也是「俄梅嘎」。

所謂有意義的事物,都必然是建構出的秩序,在此成立,在彼無理。

就像:「明天一定會下雨。」

你有一半機率對,一半機率錯,但這句話是有意義的,因為說這話的人選邊押注表態了。

那些說話喜歡包牌,力求萬無一失的政客們,每一句話都在讓自己的角色逐漸失去意義。

羅素與懷德海兩位天才合作,花了十年時間撰寫《數學原理》,試圖為這宇宙間最無可置疑的先驗規則找出第一因,建立簡單又強大的基礎(羅素用了362頁的篇輻與大量的公式證實1+1=2)。

最後他們承認失敗,他們找不到。

這是我所聽聞的,人類史上最偉大的失敗。

兩位天才,拼盡人類僅有的才智與生命,反向證偽了我們身處眼見與深信不疑的事物,或只如海灘沙堡…

我們像夏日午後認真玩耍的孩子,相信眼前的這一切是真實永存的,渾不知潮汐將至。

Victoria Post Office, Kentish Town, London

在邏輯與深思之後,仍然保有溫度

The Last Snow of Spring, Mariánské Lázně

「所謂「黑天鵝」,是指極不可能發生,實際上卻又發生的事件。主要具有三大特性:

  • 這個事件是個離群值(outlier),因為它出現在一般的期望範圍之外,過去的經驗讓人不相信其出現的可能。
  • 它會帶來極大的衝擊。
  • 儘管事件處於離群值,一旦發生,人會因為天性使然而作出某種解釋,讓這事件成為可解釋或可預測。」——–納西姆.塔雷伯-《黑天鵝效應》
The Last Snow of Spring, Mariánské Lázně

「想得深切,卻又不捨溫度的人,既然註定要比別人多受些苦處,那她又得到了什麼?」
「不能說得到,因為受苦本就是他自願的,並非拿來交易。
但這樣的人,相較於其他三種人,的確更有機會從這個龐雜,混亂,矛盾的世界,得到啟示。」

「什麼樣的啟示?」
「龐雜,表示有一定質量的事物與訊息層層堆埋,正等著被整理出土。
混亂,才是世界的真貌。太條理分明的世界,一定來自某個力量的強控制,也一定不是真相。
矛盾,是破案的關鍵。每個看似衝突的,不合理但又存在的事物,一定暗藏著合理的關鍵。」
「你是說,凡存在的必然合理嗎?」
「我是說,凡存在的,不一定合於公理,但通常合於推理。公理來自人所信仰的正義,但推理則來自超越人的邏輯。」

「所以這樣的人比其他人更有機會得到啟示,是來自於邏輯與深思嗎?」
「不是。相反的,是在邏輯與深思之後,仍然保有溫度。」
「為什麼?」
「因為事物走到最終,總會有深思無解,邏輯不通的地步;這時反而要依賴直覺,而直覺,必然來自溫度與感受。

我們不是神,能見到的總是瞎子摸象的某個空間片面,但若妳具備了「結構感」,就有機會感受到整體的互動。
我們不是神,能碰觸的總是刻舟求劍的某個時間片段,但若妳有些「節奏感」,就有機會沉浸於時間之流,感知到那尚未來臨,卻終將來到的應許時刻。」

The Last Snow of Spring, Mariánské Lázně

能拿來幹嘛的,不是學習知識,而是學會判斷。

City Tunnel, Taipei

「取下圖書館書架上的書然後逐頁翻查從來不是一種高效率的檢索方法,即使有時這是一項有趣且增進知識的努力。…
如今,瞭解什麽變得不那麽重要,更重要的是知道什麽是已知的。」

—-約翰•凱(John Kay)

City Tunnel, Taipei

「學會看不太懂的書,能拿來幹嘛?」
「親愛的,學會看不太懂的書,能讓妳一生充滿樂趣。
能拿來幹嘛的,不是學習知識,而是學會判斷。」

處事掙活,妳得作出一連串看似直覺的判斷。
而這刹那的判斷,來自妳長期積累的兩件事:

其一,是邏輯。
這是被敬畏上帝的猶太人,稱為「與神爭辯的藝術」。
也是讓在街市遊走,長廊教學的蘇格拉底,最後得罪全雅典人,逼得飲下毒藥的力量。

邏輯無他,同一而已。先作歸納,再求演繹,既是如此,哪能這般?
邏輯如同建築,磚石層疊,塊壘森嚴,讓我們面對陌生事物與強大力量時,不致慌恐迷亂。

其二,是常識。
邏輯恆久,常識日異。
常識在八卦在臉書在推特IG在屎尿言論在所有我們以為浪費生命之處流動遊竄。

一位知識豐盈,而常識缺稀的學者,也會被一位不學無術,而透徹常識人心的流氓騙走畢生積蓄。
常識的可畏,如同流變的街巷,妳今天習以為常的事物,明天的樣貌就不一樣了。

邏輯與常識結合,方有「批判性思考」,讓妳能在舉世皆信時起疑,眾人嘲弄時生信。
它不保證能讓妳所有的判斷都是對的,但總能讓妳,作出當時當下,無從悔恨的決定。

http://ibabel.tw/fair/index/497

City Tunnel, Taipei

信仰不喧嘩議論,只是安靜的存在

A tree that glows alone in the dark, Taipei

要想看清楚一張照片,最好是抬起頭,或是閉上眼。

「要看圖像,先決條件是視力」賈努克對卡夫卡說。

卡夫卡笑了笑,答道:
「我們把一些東西拍攝下來,為的是把這些東西從頭腦里趕走。我的麻煩在於閉眼的方式。」

——-羅蘭.巴特-《明室》

A tree that glows alone in the dark, Taipei

我所以為的「知識」有兩種。

一是來自可見的事物:歸諸於個人的,謂「經驗」;形之於社會的,叫「常識」。
一是來自不可見的推論:歸諸於個人的,謂「邏輯」;形之於社會的,叫「道理」。

但做人處事,總是時時刻刻,不知如何是好。

經驗與邏輯,不好相處,常識與道理,也常同床異語,時起扞格。
更有些處境,經驗未曾,常識未聞,邏輯不通,道理不明;行至水窮路盡,不見雲起澗聲。

人當此時,還能笑語晏晏,便是「信仰」。

相信有一種高於自我的存在,不可令見,不可思論。感性一點的,依於宗教,理性一點的,歸於哲學。

信仰不喧嘩議論,只是安靜的存在。

只有在洞穴火光乍熄,眾人為實相的闇黑無明驚慌失措時,你自已那一點點知道的,才會在樹叢掩映間,微微透出光暈。

A tree that glows alone in the dark, 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