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實跟小說最大的差別?
那就是小說必須要合情合理才行啊。」
─Tom Clancy,美國小說家,《獵殺紅色十月》作者。1997年接受賴瑞金採訪。

敘事有三種:
第一種是「時間敘事」也就是我們熟悉的「故事」(很久很久以前…)
時間敘事是線型的,有因有果,發生了就不可逆轉,如同宿命。
這種敘事由時間啟點開始,一開始就註定了結果。
第二種是「空間敘事」,如同地圖展開,走到哪,說到哪,像是旅行札記或散策隨筆。
空間敘事是脈絡形態,隨移動交織成網格。
這種敘事由立足點決定,在隨機動態中完成結構。
第三種是「人間敘事」,也就是我們習以為常的巷談巷議,網路噪音。
人間敘事由印象拼貼而成,剪輯重點畫面對話,依利害與立場自洽圓滿。
這種敘事由個人觀點決定取捨,不如時間故事動人,也不如空間札記豐富,但一定帶著敘事者的明確態度。
這三種敘事並行於現實,互不相涉,各自自洽,合情合理。
但現實往往將這三種敘事隨機剪接成同一段敘事,於是各自的合情合理,就會變成各種錯置的處境,意外的情境,與衝突的語境。
現實,才不在乎人類要的合情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