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不喧嘩議論,只是安靜的存在

A tree that glows alone in the dark, Taipei

要想看清楚一張照片,最好是抬起頭,或是閉上眼。

「要看圖像,先決條件是視力」賈努克對卡夫卡說。

卡夫卡笑了笑,答道:
「我們把一些東西拍攝下來,為的是把這些東西從頭腦里趕走。我的麻煩在於閉眼的方式。」

——-羅蘭.巴特-《明室》

A tree that glows alone in the dark, Taipei

我所以為的「知識」有兩種。

一是來自可見的事物:歸諸於個人的,謂「經驗」;形之於社會的,叫「常識」。
一是來自不可見的推論:歸諸於個人的,謂「邏輯」;形之於社會的,叫「道理」。

但做人處事,總是時時刻刻,不知如何是好。

經驗與邏輯,不好相處,常識與道理,也常同床異語,時起扞格。
更有些處境,經驗未曾,常識未聞,邏輯不通,道理不明;行至水窮路盡,不見雲起澗聲。

人當此時,還能笑語晏晏,便是「信仰」。

相信有一種高於自我的存在,不可令見,不可思論。感性一點的,依於宗教,理性一點的,歸於哲學。

信仰不喧嘩議論,只是安靜的存在。

只有在洞穴火光乍熄,眾人為實相的闇黑無明驚慌失措時,你自已那一點點知道的,才會在樹叢掩映間,微微透出光暈。

A tree that glows alone in the dark, 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