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J4=404

Existence precedes explanation.

「自由,始終指的是不同意見者的自由。」

—-羅莎.盧森堡

Existence precedes explanation.

BJ4=404
不解釋,等於不存在。

為什麼有些人會同意那些控制她的解釋?
因為害怕不存在。

當妳無法解釋這個現實,妳就找不到這個世界的立足點,沒有角色,不知道自己是誰?能幹嘛?
不如去死?要不乖乖活下去?
苟且偷生的奴隸,與悲憤求死的烈士,都是同意被對方解釋的人。

奴隸如何重獲自由?烈士如何成為志士?
接受現實,但不同意別人對妳的解釋,最後創造自己對自己的解釋。

質疑對方的權力合法性?是否經過妳心甘情願的同意?
就算是上帝,也得要跟自己的子民簽約,才能成為他們的神。
就算是同意過,只要妳覺得不願意了,也隨時可以解約。

「那我如何創造自己的解釋?」妳問。
這是沒有人能代妳回答的問題。

但請記得,就算妳一生都活在不確定中,都在尋找解釋;
妳活在這個世上,始終就是清楚明白的存在。

存在不需要意義,存在先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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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istence precedes explanation.